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中共邢台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<邢台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办法〉的通知》(邢宣文〔2017〕20号)精神,现就我院申报2017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各单位、各部门在2017年度开展的具有典型和创新意义的工作或活动,以及在具体实践中孕育催生、特色鲜明、成效明显、有较强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新项目、新亮点。
二、申报标准
(一)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具体活动或具体项目,主要内容包括: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、理论武装、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、新闻舆论宣传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、网络宣传管理、文明城市创建、农村移风易俗、文化文艺工作、文化产业发展、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、塑造地域特色形象、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、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。
(二)在体制机制、内容形式、方法手段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富有创新性、突破性。
(三)经过实践检验,有助于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,成效突出且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。
(四)受到中央或省市领导肯定批示,或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)相关会议上总结推广、现场交流,或在中宣部《宣传工作》、省委宣传部《河北宣传》、市委宣传部《邢台宣传》等市级以上刊物刊登推介,或在市级以上(含市级)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。
三、申报办法
(一)按照通知要求,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。宣传部根据申报情况,择优推荐。
(二)填写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》,并附2500字左右创新成果经验材料,数据准确、文风朴实。如有中央和省市委领导肯定批示、市级(含市级)以上宣传部门总结推广和表彰奖励、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推介等,将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一并报送。
四、评选步骤
(一)初审。由市委宣传部对所有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投票,根据得票情况确定15项成果进入复审。
(二)复审。对进入复审的创新成果,由申报单位制作PPT或H5,并由负责同志在创新成果复审汇报会上逐一介绍,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,现场评定出10项优秀创新成果。
(三)市委宣传部最终确定8-10项2017年度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。
(四)通报表扬。在2018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对2017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通报表扬,并辑印《2017年度邢台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成果选编》。
宣传部
2017年12月1日